【问题描述】:
员工合同已经配置138手机号的经办人,但是实际甲方签署人是158的手机号;
【问题背景】
1、截止到当前时间节点(2024-8-13 16:13:08)结算平台的逻辑是乙方员工签署人,法大大和E签宝在实名认证的时候都没法修改个人认证的核心信息;
2、但是在法大大的印章授权时触发的甲方企业经办人的个人实名认证短信只传递了姓名参数,没有传递手机号和身份证号参数,导致甲方的经办人在实名认证的时候可以传递非本人的手机号和身份证通过法大大的实名认证校验;
1、问题所示的员工合同在创建合同的时候传递了经办人手机号138,但是该138的经办人在印章授权触发的实名认证时使用了158手机号通过了实名认证;
2、所以在企业手动签,获取签署链接的时候,通过138手机号找到的customer_id实际是158的cusomter_id,参数outh_customer_id=158customer_id,所以实际签署人采用了158手机号来签署合同;
3、批量签署的时候,outh_customer_id=null,采用了主体的customer_id,该签约主体通过138认证通过,所以批量签署使用的138手机号来签署;
【处理措施】
业务层面:
1、存量合同处理:该主体当前的存量合同如果想使用138的手机号签署,可以使用法大大批量签署,如果想使用158手机签署请使用企业个人单签;
2、新合同创建前处理:138手机号的认证记录删除,重新准确使用138手机号重新认证并授权;
系统优化层面:
1、在结算平台下个迭代版本,法大大的印章授权触发的实名认证链接传递认证人的姓名、手机号、身份证号避免甲方企业的经办人信息和系统认证记录不一致的场景;